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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建請加蓋廠商登記印鑑及負責人印章),且營業項目須具有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並且具有甲級之資格。
(二)依工業團體法貨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當年度公會會員影本。
(三)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證件影本需清晰可辨識,得標廠商之證件正本於開標後二日內送機關查驗,查驗資格不符者,除取消得標資格外,並予廢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施工需求及背景說明
(一)本案為本校目前施工中之「進德校區多功能活動中心新建工程」之二期工程,本案履約須配合一期工程所預留之工程介面施工,且須參加監造單位或業主召開之工程介面協調會,如有施工介面疑義,應與一期工程廠商協調,並依監造單位或業主之裁示施作。
(二)本工程施作範圍為多功能活動中心各樓層之空調室內機、室外機及熱交換器及水電配管配線,詳細內容參閱本案施工圖說及技術規範,履約過程中將與既有土建廠商進行天花板及地坪裝修作業時程重疊,廠商應於簡報中說明預計施工工期規劃及如何協調加速雙方工進。
(三)本工程採多聯變頻式空調系統,廠商應自行依預計選用之機種提出配管配線規劃施工方案(仍須配合既有留設管路),不受限於本案施工圖說所載,惟系統及選用機種功能不得低於規範要求,請廠商於服務建議書內敘明本案管路壓降、配管損失及實際噸位值等數據及計算方式供參。
(四)針對評選項目實績之部分,廠商應列出三年內執行本案類似之VRF系統之實績或特殊榮譽事項。
(五)本案施工所需之鷹架,如施工區域與一期工程重疊,可借用一期工程既有搭設之鷹架,惟如超出既有鷹架範圍,由施工廠商自行負責。(本案4-5F演講廳鷹架為滿鋪)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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