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中正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3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鄭錦城 |
| 聯絡電話 | (05)2720411#13601 |
| 機關代碼 | 3.9.31 |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營繕組 |
| 機關地址 | 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
| 聯絡人 | 鄭錦城 |
| 聯絡電話 | (05)2720411#13601 |
| 傳真號碼 | (05)27204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maintain@ccu.edu.tw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擬保留增購之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依原契約條件、比例或權重之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2年11月30日止。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3,053,734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6/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中正大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7/12 10:45 |
| 開標時間 | 112/07/12 11: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行政大樓地下一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50,000元受款人填寫國立中正大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中正大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國立中正大學401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校行政大樓地下一樓總務處營繕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75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工程概要 | 1.施做內容為:(1)施工架組立、(2)舊有窗框切割、(3)窗戶更新、(4)窗框失效矽利康更新、(5)其他配合工程。(餘詳招標文件) 。2.廠商履約應配合機關幼兒園持續營運需求,採分段分區施工,及減低對幼兒園教保活動之影響(含動線規劃),但不得據以請求加價。 |
| 其他:領標方式 | :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
| 其他:投標限制 | 1.有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招標文件或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查詢範本)不得參加投標或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者。2.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
| 其他:現場會勘單位/人員 | 總務處營繕組,總機:05-2720411轉分機13601鄭先生(本校上班時間內,請務必事先預約)。 |
| 其他:投標方式 | (1)郵遞(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儘早郵寄)。(2)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
| 其他:決標原則 | 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並為總價決標。 |
| 其他:保證金 | 履約保證金:決標總價百分之十。保固保證金:結算總價百分之三,保固3年。 |
| 其他:廠商開標說明 | 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