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U-1107-02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國立中正大學台北聯絡處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

國立中正大學 決標日:111/08/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京夆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5,000
原始預算
$ 279,342
底價金額
$ 278,980
決標折數
94.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正大學
機關代碼 3.9.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經評審後擇符合機關需求者(得不以1家為限),由機關通知議價或減價後,且在底價以內為得標廠商,並為總價決標。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及書面報價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5)2720411#13607
機關代碼 3.9.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5)2720411#13607
傳真號碼 (05)2720409
電子郵件信箱 maintain@cc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8/03
原公告日 111/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09 10:45
開標時間 111/08/09 11: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地下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3,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正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中正大學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履約.維護本校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履約.維護本校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行政大樓地下一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至各期工程驗收完成止(詳服務契約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 (二)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得為影本):投標廠商應提出相關資格文件,必要時本校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查驗。 (三)應附文件詳「廠商投標文件機關審查表」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工程概要 主要施作內容為:本校台北聯絡處室內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工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0樓之二(壽德大樓)(餘詳招標文件)。
領標方式 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投標限制 1.有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招標文件或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查詢範本)不得參加投標或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者。2.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不允許投標廠商提出替代方案。
投標方式 1.通信投標:以掛號於規定投標期限前寄達(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2.親自送達:於規定投標期限前送交本校總務處營繕組人員收受,並加蓋收訖章。
決標原則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廠商議價。
廠商開標說明 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台北現場會勘/人員 陳先生(02)2311-8600/2331-3106,手機號碼:0939-132624。本校承辦聯絡人員//吳先生【總機電話:05-2720411轉分機13607 (請事先預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9 10:45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中正大學
機關代碼 3.9.31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5)2720411#13607
機關代碼
3.9.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5)2720411#13607
傳真號碼
(05)2720409
電子郵件信箱
maintain@cc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8/03
原公告日
111/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09 10:45
開標時間
111/08/09 11: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地下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3,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正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中正大學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履約.維護本校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履約.維護本校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行政大樓地下一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至各期工程驗收完成止(詳服務契約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 (二)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得為影本):投標廠商應提出相關資格文件,必要時本校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查驗。 (三)應附文件詳「廠商投標文件機關審查表」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工程概要
主要施作內容為:本校台北聯絡處室內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工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0樓之二(壽德大樓)(餘詳招標文件)。
領標方式
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投標限制
1.有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招標文件或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查詢範本)不得參加投標或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者。2.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不允許投標廠商提出替代方案。
投標方式
1.通信投標:以掛號於規定投標期限前寄達(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2.親自送達:於規定投標期限前送交本校總務處營繕組人員收受,並加蓋收訖章。
決標原則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廠商議價。
廠商開標說明
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台北現場會勘/人員
陳先生(02)2311-8600/2331-3106,手機號碼:0939-132624。本校承辦聯絡人員//吳先生【總機電話:05-2720411轉分機13607 (請事先預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9 10:45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