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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63,000元(受款人填寫國立中正大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行政大樓地下一樓)
廠商資格摘要
凡在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應附文件請詳招標文件「廠商投標文件機關審查表」)(註: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在當地或毗鄰地區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工程概要
(1)舊有教室天花板、隔間、冷氣及吊扇等拆除,新做隔間、天花板、木作櫃體、照明及排風扇等水電及消防配合工程等(餘詳招標文件)。履約期限不含竣工向主管機關申請合格證明時間。(2) 本工程為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廠商須負責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含配合消防審查),相關費用已列於契約項目內。履約期限不含廠商竣工後向主管機關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時間,俟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證後,機關始給付工程尾款。
領標方式
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投標限制
1.有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招標文件或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查詢範本)不得參加投標或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者。2.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不允許投標廠商提出替代方案。
現場會勘單位/人員
詹先生【總機:05-2720411轉分機13612(請於本校上班時間內事先預約)】
投標方式
1.通信投標:以掛號於規定投標期限前寄達(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非以郵戳為憑)。2.親自送達:於規定投標期限前送交本校總務處營繕組人員收受,並加蓋收訖章。
決標原則
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並為總價決標。
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決標總價百分之十。保固保證金:結算總價百分之三,保固三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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