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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行政大樓西棟地下一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契約簽定日起至機關完成節能績效保證專案計畫之全程驗證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附冷凍空調技師執業相關証明)。2.公會會員証明。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方式
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投標限制
1.有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招標文件或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查詢範本)不得參加投標或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者。2.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不允許投標廠商提出替代方案。
現場會勘單位/人員
電話:05-2720411分機51103。體育中心張小美小姐;機關上班時間內,並請務必事先預約。
投標方式
(1)郵遞(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儘早郵寄)。(2)親自送達。
決標原則
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取最有利標精神,經評審後擇符合機關需求者(得不以1家為限),由機關通知議價或減價後,且在底價以內為得標廠商,並為總價決標。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及書面報價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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