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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填寫「國立中正大學」
廠商資格摘要
凡在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註: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在當地或毗鄰地區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之廠商。)或室內裝修業。1.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2.當年度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或室內裝修(同業)公會會員證書3.公司登記(依據公司法)或商業登記(依據商業登記法)證明文件4.最近一期主管稽徵機關核章或核發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5.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核章之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廠商為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工程概要
主要項目為室內天花板及燈具、視聽教室座椅及地毯(餘詳招標文件)。
領標方式
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投標限制
1.有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招標文件或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查詢範本)不得參加投標或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者。2.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現場會勘單位/人員
由犯罪研究中心指派專人配合辦理 (本校上班時間內,請務必事先預約,05-2720411分機26305)。
投標方式
(1)郵遞(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儘早郵寄)。(2)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決標原則
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並為總價決標。
更正公告(105.10.13):原有「施工圖說」抽換圖號A2-3,請廠商自行下載。
原工程標單截止時間更改為105年10月19日上午10時45分,原開標時間更改為105年10月19日上午11時0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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