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起至108年05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備有下列證件(必要時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公司或商號)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
請發給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的登記資料投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應以列印之網頁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於108年01月29日下午17:00時前以掛號寄
達或送 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領標時間:108年01月16日起至108年01月29日(上午8:00~下午17:00)止.
2.電子領標:請自行上網下載標單文件.
3人工領標: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李惠淑小姐索取(郵寄領取時請附上詳細地址之大型回郵(限掛郵資45元)信封,並註明【領標、標案名稱及收件人等字樣】。
其它
備註一: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嘉義縣調查站: 地址:嘉義縣朴子巿朴子一路一號
電話:05-362888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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