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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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有效掌握海科院用電與負載管理,於海科院相關系所裝設數位電表系統,並整合本校既有能源資訊管理系統,進行遠端電力負載監視與管理,讓使用單位透過此系統能自行控管用電量以節省電費支出,期能達到節能減碳目標,預估建置完成每年可節省全校用電量約0.2%。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郵政59之74信箱或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廠商資格摘要
具電器承裝業(E601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C0103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或一般儀器製造業(CE01010)等任一資格者,以下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遞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5)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詳投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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