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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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kli7809@mail.nsysu.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6元
系統使用費
36元
文件代收費
18元
總計
41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山大學郵局第74號信箱或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資格者,以下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遞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建築師事務所:包含建築師證書、有效期間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2)室內裝修業: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二)廠商納稅之證明(1)建築師事務所:最近一期之個人繳稅證明文件。(2)室內裝修業: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五)投標廠商需檢附有效期限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及加入投標廠商之勞健保投保證明文件。(六)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廠商切結書(詳投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異動招標文件如下:
1.投標須知第27點開標時間改為107年9月26日上午9時,第79點投標截止期限改為107年9月25日下午17時前。
2.投標文件內「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有關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改為107年9月25日下午17時止。
3.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有關「規劃設計部分」。
4.外標封開標時間改為107年9月26日上午9時,截止期限改為107年9月25日下午17時前。
5.補充圖資大樓10樓平面藍圖(如有不明之處,投標廠商可於本校上班時間內至總務處營繕組閱覽原始藍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