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P1060218 已決標公告

校區道路改善工程

國立中山大學 決標日:106/03/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偉展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20,000
原始預算
$ 1,538,000
底價金額
$ 1,480,000
決標折數
75.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山大學
機關代碼 3.9.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棓皓
聯絡電話 (07)5252000#2333
機關代碼 3.9.28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聯絡人 楊棓皓
聯絡電話 (07)5252000#2333
傳真號碼 (07)5252330
電子郵件信箱 pouhao@mail.nsys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7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8 10: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本校行政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萬6仟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高雄郵政59之74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國立中山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各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執照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文件視為不合格。 2.納稅證明文件。 (1)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 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 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投標廠商切結 書。 (三)資格證明文件請依招標文件之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審查項目依 序檢附,並裝入廠商外標封內密封後投遞。 (四)押標金:新台幣7萬6仟元整(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 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並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規 定處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中山大學
機關代碼 3.9.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棓皓
聯絡電話
(07)5252000#2333
機關代碼
3.9.28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聯絡人
楊棓皓
聯絡電話
(07)5252000#2333
傳真號碼
(07)5252330
電子郵件信箱
pouhao@mail.nsys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7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8 10: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本校行政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萬6仟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高雄郵政59之74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國立中山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各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執照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文件視為不合格。 2.納稅證明文件。 (1)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 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 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投標廠商切結 書。 (三)資格證明文件請依招標文件之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審查項目依 序檢附,並裝入廠商外標封內密封後投遞。 (四)押標金:新台幣7萬6仟元整(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 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並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規 定處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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