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li7809@mail.nsys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預期改善後對於火災預警系統能迅速掌握時效,以維護校園師生同仁生命財產安全並降低校園災害損失。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中山大學郵局第74號信箱或親送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具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資格者,以下資格證件一併附於投標文件遞送。(1)廠商需檢附具消防設備專技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及投保證明文件如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消防設備師(或士)專技人員資格證書或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等任一資格證明文件及加入投標廠商之勞健保投保證明文件。(2)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廠商切結書(詳投標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異動招標文件如下:
一、企劃書徵求文件-貳、(一)受信總機規劃設計原則,第(1)項修正為:P型受信總機-共17部,投標廠商請依現場需求自行規劃適合本案之受信總機;第(2)至(8)項刪除。
二、投標須知第27點:開標時間112年5月30日上午10時異動為同日上午9時。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