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sysugad@mail.nsys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視水中有繫纜探測儀器使用狀況保留「水中有繫纜探測儀器保險」之保險費用後續擴充的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80萬元整(含稅)為上限,得標廠商應以原承保條件繼續承保至本保險契約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4樓總務處會議室(行4006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過程中保障本校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派員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行政大樓3樓3001室)或掛號寄達中山大學郵局第53號信箱
履約期限
113年2月8日00時至114年2月7日24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保險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本案履約標的之營業項目或履約能力,經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情形。
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需求(或規格)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海科院,洪小姐(07)525-2000分機5008。
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以內提送保險單,共2正本2副本(含完整中譯本)。
三、廠商投標時「船體保險」及「水中有繫纜探測儀器保險」兩項保險費用之報價均需低於各分項預算金額(詳本案規格表),任一項目報價高於各分項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列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於標封內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採購規格表中標明應檢附之各項證明文件(如無規定則免附)」。
五、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