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y417@mail.nsysu.edu.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3001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寄達(804)高雄中山大學郵局第53號信箱或親自投入事務組投標箱
履約期限
民國107年1月1日算起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勘查時間及地點:公告日起每日下午:2:00-4:00。地點:校內聯絡人:李昱先生,總機:07-5252000轉分機2353。對本標案規格需求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規格表內連絡分機。2. 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則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3.請投標廠商留意:抽換:標價清單及招標及契約文件且完成文件上傳.
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招標機關:國立中山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聯 絡 人:陳美粉
電 話:07-525-2000轉2363;傳 真:(07)525-236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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