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01 已決標公告

本校106年度委外辦公室清潔勤務員32人1年

國立中山大學 決標日:105/1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1,169,712
原始預算
$ 11,900,000
底價金額
$ 11,720,000
決標折數
9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山大學
機關代碼 3.9.2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美粉
聯絡電話 (07)5252000#2363
機關代碼 3.9.28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聯絡人 陳美粉
聯絡電話 (07)5252000#2363
傳真號碼 (07)5252369
電子郵件信箱 may417@mail.nsys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二個月。(詳投標須知第二十四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30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5 09:00
開標時間 105/11/25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400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D59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寄達(804)高雄郵政59-53號信箱或親自投入事務組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6年1月1日算起至106年12月31日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如有疑議請洽採購規格表內連絡分機。2.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則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3. 現場勘查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5年12月30日每日下午:2:00-4:00。地點:校內,聯絡人:李昱先生,總機:07-5252000轉分機2353。 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招標機關:國立中山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聯 絡 人:陳美粉 電 話:07-525-2000轉2363;傳 真:(07)525-23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中山大學
機關代碼 3.9.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美粉
聯絡電話
(07)5252000#2363
機關代碼
3.9.28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聯絡人
陳美粉
聯絡電話
(07)5252000#2363
傳真號碼
(07)5252369
電子郵件信箱
may417@mail.nsys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二個月。(詳投標須知第二十四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30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5 09:00
開標時間
105/11/25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400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D59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寄達(804)高雄郵政59-53號信箱或親自投入事務組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6年1月1日算起至106年12月31日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如有疑議請洽採購規格表內連絡分機。2.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則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3. 現場勘查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5年12月30日每日下午:2:00-4:00。地點:校內,聯絡人:李昱先生,總機:07-5252000轉分機2353。 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招標機關:國立中山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聯 絡 人:陳美粉 電 話:07-525-2000轉2363;傳 真:(07)525-23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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