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ouzhenwu@nch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擴充期間1年之權利,增購金額約新台幣3,900,000元,得標廠商於115年度執行期間經請購單位評估履約情形優良,經機關同意後,屆時依規定辦理議價手續,後續預算若未核准,將不行使此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案件需求,本案收取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寄】台中市興大路145號採購組 2.【親送】本校行政大樓1樓採購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登記合格具備下列各項證件之廠商均可參加
投標,投標時應附相關證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日止,廠商應自行估計郵寄所需時間;若因郵購時間延誤致無法如期投標,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使用單位及聯絡人〕:事務組 陳先生(04)22840260分機2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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