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mmychen@dragon.nchu.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事務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行政大樓一樓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文件費用150元。現場領取招標文件者,請先至本校出納組繳費圖說費300元後,持繳費收據再至事務組領取招標文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寄台中市國光路250號事務組收2.親送本校事務組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登記合格具備下列各項證件之廠商均可參加
投標,投標時應附相關證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本案證件審查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單: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校事務組領取。
◎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使用單位及聯絡人
事務組林先生或陳先生04-22840260轉分機28或27。
其他
餘詳投標須知、工作項目規格表等。
更正事項:
更正規格表內容及預算金額。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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