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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由本機關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預計總採購金額新臺幣1,821,540元,包含1次後續擴充。後續擴充續約條件擬採「期末簡報」評分(廠商須於合約結束前1個月,以簡報方式向本校展現其服務表現及續約能力),或由申請之使用單位填寫滿意度問卷調查表評分。經認為得標廠商履約表現優良,經簽奉鈞長核可,按原契約條款及計價方式續約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可依契約要求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寄台中市興大路145號文書組收2.親送本校營繕組
履約期限
自112年7月1日(或112年決標次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應附具之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 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影本。
(六)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 投標切結書。
(八)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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