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組
履約期限
108年08月01日至109年07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登記合格具備下列各項證件之廠商均可參加投標,投標時應檢附相關證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登記合格開業執照或立案證書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
6.工作團隊成員名單及相關醫事人員執業執照資格。
7.醫院評鑑合格證明書。
8.合格巡迴X光車執照證明書。
9.中央健康保險局「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關合約」相關證明。
10.實驗室(TAF)認證合格、能力試驗並取得合格證書之相關證明文件。
11.計劃書一式10份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日止,廠商應自行估計郵寄所需時間;若因郵購時間延誤致無法如期投標,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使用單位及聯絡人〕:健諮中心許小姐04-22840241分機13。
〔其他〕:餘詳投標須知、規格書及評選須知相關文件等。
◎開標時間:【資格審查】:108年05月23日上午10時30分。
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與評審作業。
◎評選(簡報)時間:108年05月24日上午09時30分。
◎議價時間:俟評選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另擇期辦理議價手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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