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c-26-E1208 已決標公告

土壤系溫室電源增設工程

國立中興大學 決標日:109/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圓水電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36,800
原始預算
$ 1,403,504
底價金額
$ 1,220,000
決標折數
84.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
機關代碼 3.9.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仲均
聯絡電話 (04)22840276#14
機關代碼 3.9.27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聯絡人 洪仲均
聯絡電話 (04)22840276#14
傳真號碼 (04)22840865
電子郵件信箱 sba566@nch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9 09:00
開標時間 109/12/29 14: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以上電氣承裝業【E6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甲級電氣承裝業登記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得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之資料代替】 (3)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身分揭露表及切結書。 (7)押標金。 (8)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9)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
機關代碼 3.9.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仲均
聯絡電話
(04)22840276#14
機關代碼
3.9.27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聯絡人
洪仲均
聯絡電話
(04)22840276#14
傳真號碼
(04)22840865
電子郵件信箱
sba566@nch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9 09:00
開標時間
109/12/29 14: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以上電氣承裝業【E6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甲級電氣承裝業登記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得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之資料代替】 (3)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身分揭露表及切結書。 (7)押標金。 (8)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9)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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