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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詳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資格證明文件:以A4規格編製依序合併裝訂成冊,並加蓋公司印鑑,提送一份。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 該行業登記證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投標切結書。
前項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企劃書:裝訂成冊,提送一式六份。
第1次更正
更改評審廠商招標規範書及標價清單內
1.電資學院:不銹鋼鈦金板字製作,英文16公分48個字,不銹鋼底板換新90*360cm,厚度需大於或等於舊板厚度,中文字拆往上移及安裝、吊車、字稿模等。
2.中興法商:不銹鋼鈦金板字製作,中文150公分4個字,中文40公分7個字,含安裝、吊車、字稿模等。
第2次更正
1.更改評審廠商招標規範書及標價清單內:電資學院不銹鋼底板換新尺寸為90*630cm。
2.截止投標時間108/7/23下午5時、開標時間108/7/24上午10時、評審時間108/7/24下午2時。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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