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n320317@dragon.nch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1,476,74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事務組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凡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廠商(E101011) 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應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一人以上均可參加投標。
投標應附具之文件:
1.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得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之資料代替)。
2.款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4.營造業登記證。(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押標金。
7.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工程採購案,廠商應使用經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 //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列印標價清單,並加附標價清單電子檔磁片(或光碟)。
9.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10.工程企劃書11份及光碟2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審查程序如下:審查作業前經資格階段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參與後續審查作業;審查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校另行通知。
2、現場組裝及提供材料規格品質:廠商經決標後階段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須依據於工程企劃書上所提供之材料規格及型式,於本校所指定之地點及時間內組裝1人鋁合金上床下書桌衣櫃(含爬梯)。
-----------------------------------------------------
3、規格標(審查會議)開標時間:106年06月01日上午9時0分,於本校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4、價格標開標時間:106年6月2日上午10時,於本校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5.招標機關聯絡人:營繕組林先生,電話:04-22870870,傳真:04-2285086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