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e-13-E100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本校建築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國立中興大學 決標日:105/1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張文滋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80,000
原始預算
$ 8,000,000
底價金額
$ 7,6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
機關代碼 3.9.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堆興
聯絡電話 (04)22840276
機關代碼 3.9.27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聯絡人 賴堆興
聯絡電話 (04)22840276
傳真號碼 (04)22850865
電子郵件信箱 dhsin@dragon.nc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績效良好,得後續擴充1次,按原契約條款及計價方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事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2 10:00
開標時間 105/11/22 11: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在案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應附具之文件: 1.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得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之資料代替)。 2.款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建築師之開業證書影本。 7.建築師證書影本。 8.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9.服務建議書。(詳評選須知) 開標方式: (一)第一階段(投標文件及廠商資格審查):於資格標開標時辦理,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第二階段之評選對象。 (二)第二階段(公開評選):辦理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作業,評選優勝廠商。 (三)第三階段(議價):經評選出之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 開標時間: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時間詳招標公告。 (二)第二階段公開評選時間訂於105年11月24日下午3時30分,本校行政大樓3樓第3會議室。 (三)第三階段議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備註: 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性質,履約期間1年及每年契約價金上限不超過800萬元,按本校實際指派案件「逐案」依契約費率計算,服務費得後續擴充1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
機關代碼 3.9.2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堆興
聯絡電話
(04)22840276
機關代碼
3.9.27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聯絡人
賴堆興
聯絡電話
(04)22840276
傳真號碼
(04)22850865
電子郵件信箱
dhsin@dragon.nc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績效良好,得後續擴充1次,按原契約條款及計價方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事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2 10:00
開標時間
105/11/22 11: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在案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應附具之文件: 1.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得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之資料代替)。 2.款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建築師之開業證書影本。 7.建築師證書影本。 8.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9.服務建議書。(詳評選須知) 開標方式: (一)第一階段(投標文件及廠商資格審查):於資格標開標時辦理,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第二階段之評選對象。 (二)第二階段(公開評選):辦理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作業,評選優勝廠商。 (三)第三階段(議價):經評選出之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 開標時間: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時間詳招標公告。 (二)第二階段公開評選時間訂於105年11月24日下午3時30分,本校行政大樓3樓第3會議室。 (三)第三階段議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備註: 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性質,履約期間1年及每年契約價金上限不超過800萬元,按本校實際指派案件「逐案」依契約費率計算,服務費得後續擴充1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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