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166512@mail.hosp.nck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工務室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相關事項。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門診大樓一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年內或契約總金額用罄, 以先到者為準,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2.詳工作規範第5條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基本資格:電信工程業。
(二)投標資格,開標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乙級。(備註:依據電信工程
管理規則第13條規定:登記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登記執照期限屆滿
後仍需繼續經營者,經營者應於登記執照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下
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新照,其有效期間自原登記執照期限屆滿之
次日起計算。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書。(台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3.加入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備註:依據電信法第43條規定)。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於目事業主管
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6.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乙.丙級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技術士證照人員各1名
需任職乙方1年(含)以上,勞保或健保等資料供任職證明。
7.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
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
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
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之規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