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U31081126225 已決標公告

校本部校區學一舍1~5樓防火鐵捲門設備更新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決標日:108/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防災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50,000
原始預算
$ 9,021,780
底價金額
$ 8,570,000
決標折數
67.0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關代碼 3.9.2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組何小姐;營繕組張先生
聯絡電話 (02)77341111#1963;1947
機關代碼 3.9.25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聯絡人 採購組何小姐;營繕組張先生
聯絡電話 (02)77341111#1963;1947
傳真號碼 (02)23636354
電子郵件信箱 mandyhh@ntn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2/12
原公告日 108/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8/12/25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校本部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1/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總務處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其1資格: 1.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登記營業項目為「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 2.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登記營業項目為「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3.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登記營業項目為「門窗安裝工程業(E801020)」。 4.「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營造業登記證書」。 5.「室內裝修業(E801060)-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校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請勿檢附作為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補充說明上述履約期限不足之處。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5個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需提送文件送審(詳設備規格、規範及安裝說明第3點)。 (二)本案如有現場勘查或規格問題,請洽營繕組:張先生 7734-1947 (三)廠商投標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四)異動說明:本次異動招標文件為:投標標價清單之明細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組何小姐;營繕組張先生
聯絡電話
(02)77341111#1963;1947
機關代碼
3.9.25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聯絡人
採購組何小姐;營繕組張先生
聯絡電話
(02)77341111#1963;1947
傳真號碼
(02)23636354
電子郵件信箱
mandyhh@ntn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2/12
原公告日
108/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8/12/25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校本部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1/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總務處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其1資格: 1.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登記營業項目為「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 2.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登記營業項目為「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3.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登記營業項目為「門窗安裝工程業(E801020)」。 4.「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營造業登記證書」。 5.「室內裝修業(E801060)-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校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請勿檢附作為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補充說明上述履約期限不足之處。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5個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需提送文件送審(詳設備規格、規範及安裝說明第3點)。 (二)本案如有現場勘查或規格問題,請洽營繕組:張先生 7734-1947 (三)廠商投標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四)異動說明:本次異動招標文件為:投標標價清單之明細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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