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77491111#1966,106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並作為廠商違約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履約期限
暑期進修碩士專班保險期間: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其他各類保險期間,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保險公司營業執照。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校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請勿檢附作為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公開招標,並依招標文件所訂明之開標時間地點辦理開標、審查及決標。
(二)履約期限:
1.暑期進修碩士專班保險期間: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2.大學部、研究所、在職進修碩士專班保險期間: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3.實習教師保險期間: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4.EMBA班保險期間:115年6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暑期)、115年10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第1學期)、116年2月1日至116年5月31日(第2學期)。
5.林口校區僑生先修部保險期間:
(1)秋季班:115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共12個月。
(2)春季班:116年2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共7個月。
(三)廠商投標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四)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五)本案如有需求或規格問題,請洽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陳小姐,電話:02-7749106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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