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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keng@ntn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408萬8,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並作為廠商違約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履⾏採購標的之供應(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投標應檢附「⽤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及「⽤電設備檢驗維護⼯程⼯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採購網)。★本案僅提供電⼦領標★
(⼀)招標⽅式:限制性招標準⽤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評選,按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詳評選須知)
(⼆)廠商應於115年1⽉1⽇⾄115年12⽉31⽇之期間內履⾏採購標的之供應。
(三)本案規格及需求內容問題,請洽營繕組倪先⽣,電話:02-77491954。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