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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keng@ntn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履約期限
本校通知日起50工作天內完成設計(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業類別,應檢附下列其中⼀類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
2.⼯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採購網)。★本案僅提供電⼦領標★
(⼀)招標⽅式: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選,按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詳評選須知)
(⼆)各階段履約期限如下:
1.細部設計工作應於本校通知日起50工作天內完成,並提送本校審查。設計如不符本校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本校指定修正項目、期限,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3次者,廠商除應依本校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本校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2.廠商對監造服務⼯作之責任以本校書⾯通知開始⽇起,⾄本契約全部⼯程驗收合格⽌。
(三)本案如有現場勘查及需求內容問題,請洽圖書館黃先⽣,電話:02-77495288。
其他:更正公告內容
:
因回復廠商疑義補足法定日數,延長等標期至112年6月12日下午5時截止投標、112年6月13日下午2時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