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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keng@ntn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一)建築師開業證書。
(二)建築師證書。
(三)公會會員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選,按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詳評選須知)
(二)各階段履約期限:
1.第1階段(服務實施計畫書):依本契約第8條第1款規定辦理。
2.第2階段(基本設計):於決標次日起45天內提送基本設計,由本校14日內排訂基本設計簡報及審查會議。
3.第3階段(細部設計):於基本設計定案後,30天內提送細部設計,由本校14日內排訂細部設計簡報及審查會議。
4.第4階段(建照申請):於細部設計定案後,30天內向建築主管機關提出建築執照申請,且將公會收文單據影本函發本校備查。
5.第5階段(招標文件):於建築執照申請許可後,30天內提送招標所需文件。
6.上述有關各階段之審查意見(含建築主管機關或其委託審查機構之審查),應於審查意見通知送達日起14天內提送完成修正設計書件再送審查或補正,超出此期限依遲延履約計算逾期違約金。
7.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本校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本案現場勘查及規格、需求內容問題,請洽營繕組高先生,電話:02-77491935。
★本校配合新冠病毒防疫政策規定,執行校園出入口門禁管制 (https://reurl.cc/veX3VL),投標/開標當日請預先取得本校防疫Day pass【校外人士註冊DAY PASS說明 (https://www.ntnu.edu.tw/ncov.html)】。
進入校園時,請出示Day Pass及招標公告紙本或影像檔。
進入校內各場館、辦公室應佩戴口罩,並掃描場地QR Code★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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