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77491111#1962;3152
電子郵件信箱
tykeng@ntn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375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並作為廠商違約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履約期限
本校通知日起至113年6月30日之期間履約(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其中一類行業類別資格並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0點):
1.冷凍空調業:應檢附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納稅證明。
2.電器承裝業: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書、納稅證明。
3.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最低價決標。
(二)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本校通知日起至113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三)本案現場勘查或規格、需求問題,請洽學生宿舍管理中心陳先生,電話:02-7749315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