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77491962#7749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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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keng@ntn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建築師開業證書。
(⼆)建築師證書。
(三)公會會員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選,按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詳評選須知)
(二)履約期限如下:
1.規劃設計部分:依據契約約定期限提送服務實施計畫說明含設計原則草案,經本校審查通過後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提送本校審查;基本設計經本校審查通過後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提送本校審查;細部設計經本校審查通過後次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監造計畫書提送本校審查及主管機關之室內裝修許可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經主管機關核准次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工程採購所需相關資料提送本校辦理採購作業;申請主管機關相關執照所需技術文件補件次數上限以2次為限,單次補件期限於21天內完成;上述各階段期限逾期,皆依設計階段(契約價金之40%)延遲履約計算之。
2.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本校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本案如需現場勘查及需求內容問題,請洽營繕組謝先生,電話:02-7749193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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