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U111303050222 已決標公告

113年直轄市市定古蹟福州街11號日式宿舍修復工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決標日:113/03/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茂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480,000
原始預算
$ 17,597,58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關代碼 3.9.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組耿先生;營繕組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77491111#1962;1943
機關代碼 3.9.25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聯絡人 採購組耿先生;營繕組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77491111#1962;1943
傳真號碼 (02)23636354
電子郵件信箱 tykeng@ntn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0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須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3.廠商擬聘用之工地負責人:應檢附符合本案投標標須知第六十二、(一)之資格證明文件、切結同意書及身分證浮貼表。 4.廠商擬聘用之傳統匠師(大木作、小(細)木作、泥作):應檢附符合本案投標標須知第六十二、(二)其一之資格證明文件(3類傳統匠師均須檢附)、切結同意書及身分證浮貼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招標⽅式: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選,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詳評選須知)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本校通知日起 15 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300 日曆天內竣工。 (三)本案現場勘查或規格問題,請洽營繕組陳先生,電話:02-7749194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組耿先生;營繕組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77491111#1962;1943
機關代碼
3.9.25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聯絡人
採購組耿先生;營繕組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77491111#1962;1943
傳真號碼
(02)23636354
電子郵件信箱
tykeng@ntn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0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須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3.廠商擬聘用之工地負責人:應檢附符合本案投標標須知第六十二、(一)之資格證明文件、切結同意書及身分證浮貼表。 4.廠商擬聘用之傳統匠師(大木作、小(細)木作、泥作):應檢附符合本案投標標須知第六十二、(二)其一之資格證明文件(3類傳統匠師均須檢附)、切結同意書及身分證浮貼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招標⽅式: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選,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詳評選須知)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本校通知日起 15 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300 日曆天內竣工。 (三)本案現場勘查或規格問題,請洽營繕組陳先生,電話:02-7749194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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