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77341111#1961;1951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校本部第三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2/2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總務處採購組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行業類別證明文件:(以下其中之一)
1.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履約期限:
1.工程之施工:應於本校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2.配合使用單位(音樂學系)需求,本案預計於108年1月通知開工;另108年1月29日至108年2月1日,使用單位(音樂學系)將舉辦系上大型活動,該期間施工廠商須配合停止施工。
二、本案如有現場勘查或規格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劉先生 電話:02-7734195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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