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U11050803226 已決標公告

創造品味美感教室裝修工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決標日:105/10/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春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30,000
原始預算
$ 5,588,575
底價金額
$ 5,500,000
決標折數
87.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關代碼 3.9.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組張先生;營繕組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77341111#1961;1943
機關代碼 3.9.25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聯絡人 採購組張先生;營繕組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77341111#1961;1943
傳真號碼 (02)23636354
電子郵件信箱 today@ntn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0/18
原公告日 105/10/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26 17:00
開標時間 105/10/27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校本部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總務處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工作天內竣工,餘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行業類別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屬以上兩行業類別者,含公會會員證)或室內裝修業。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按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勿檢附)。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履約期限: 工程之施工:應於本校通知日起7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工作天內竣工。 二、本案如有現場勘查或規格問題,請洽總務處營繕組 吳先生 電話:02-77341943。 三、更正公告說明: 1.圖說A1-1~A5-1,刪除原圖標示正302及樸405,施作教室間數應為60間。 2.圖說A4-1,刪除材料美耐板耐燃二級規範要求及施作木心板,原施作「六分木心板面貼美耐板」改為「6mm矽酸鈣板面貼美耐板」,以符合室內裝修消防規範為要求標準。 3.圖說A6-1,修正門牌尺寸及單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組張先生;營繕組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77341111#1961;1943
機關代碼
3.9.25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聯絡人
採購組張先生;營繕組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77341111#1961;1943
傳真號碼
(02)23636354
電子郵件信箱
today@ntn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0/18
原公告日
105/10/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26 17:00
開標時間
105/10/27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校本部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總務處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工作天內竣工,餘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行業類別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屬以上兩行業類別者,含公會會員證)或室內裝修業。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按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勿檢附)。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履約期限: 工程之施工:應於本校通知日起7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工作天內竣工。 二、本案如有現場勘查或規格問題,請洽總務處營繕組 吳先生 電話:02-77341943。 三、更正公告說明: 1.圖說A1-1~A5-1,刪除原圖標示正302及樸405,施作教室間數應為60間。 2.圖說A4-1,刪除材料美耐板耐燃二級規範要求及施作木心板,原施作「六分木心板面貼美耐板」改為「6mm矽酸鈣板面貼美耐板」,以符合室內裝修消防規範為要求標準。 3.圖說A6-1,修正門牌尺寸及單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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