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4-17 已決標公告

本校(國中部)114學年度上學期營養午餐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1,995
原始預算
$ 581,995
底價金額
$ 581,99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9.2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幹事
聯絡電話 (02)27075215#311
機關代碼 3.9.25.1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聯絡人 林幹事
聯絡電話 (02)27075215#311
傳真號碼 (02)27552706
電子郵件信箱 t944061@gs.hs.ntn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81,99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8,47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5:00
開標地點 本校至善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5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師大附中-校務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採購範本建議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採購範本建議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至115年1月23日(星期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取最有利標精神評審優勝廠商,廠商應於114年11月14日(五)下午2時到場簡報,並於評選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公布優勝廠商及進行議價。 (二)預計正取2家,採2家廠商按月輪流供應桶餐/盒餐,付款時以實際用餐人次及決標單價核實支付。評審第一順位供應114年12月(22天),評審第二順位供應114年11月(5天)及115年1月(14天)小計19天,如經評審後僅有1家符合需求廠商,此家廠商將供應全部桶餐/盒餐。 (三) 每人每餐單價預算新臺幣75元整,預估訂餐人數每日為167人,預估天數41天,估計金額為513,525元整。 (四) 除前項餐費,另外加上配合中央辦理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之中央獎勵金每人每日一餐10元(臺北市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申請獎勵金實施計畫),本項金額納入採購金額計算,預估金額為$10*167人*41天=$68,470元整。 (五)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學校午餐每週供應3次有機蔬菜及1次有機米,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補助說明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本校(國中部)114學年度上學期營養午餐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6847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81,995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1
聯絡人
林幹事
聯絡電話
(02)27075215#311
機關代碼
3.9.25.1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聯絡人
林幹事
聯絡電話
(02)27075215#311
傳真號碼
(02)27552706
電子郵件信箱
t944061@gs.hs.ntn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81,99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8,47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5:00
開標地點
本校至善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5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師大附中-校務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採購範本建議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採購範本建議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至115年1月23日(星期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取最有利標精神評審優勝廠商,廠商應於114年11月14日(五)下午2時到場簡報,並於評選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公布優勝廠商及進行議價。 (二)預計正取2家,採2家廠商按月輪流供應桶餐/盒餐,付款時以實際用餐人次及決標單價核實支付。評審第一順位供應114年12月(22天),評審第二順位供應114年11月(5天)及115年1月(14天)小計19天,如經評審後僅有1家符合需求廠商,此家廠商將供應全部桶餐/盒餐。 (三) 每人每餐單價預算新臺幣75元整,預估訂餐人數每日為167人,預估天數41天,估計金額為513,525元整。 (四) 除前項餐費,另外加上配合中央辦理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之中央獎勵金每人每日一餐10元(臺北市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申請獎勵金實施計畫),本項金額納入採購金額計算,預估金額為$10*167人*41天=$68,470元整。 (五)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學校午餐每週供應3次有機蔬菜及1次有機米,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補助說明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本校(國中部)114學年度上學期營養午餐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6847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81,995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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