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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其他:履約期限
109.2.24~109.2.27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設立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管理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交通部頒發之甲種以上旅行業執照。
(3)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在截標日前六個月以內)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5)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於109年1月2日上午9時截標,於109年1月2日上午9時30分開標審查投標廠商資格,109年1月3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第一會議室召開評選會議,並於評選會議後辦理議價作業。
2.本案依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