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ty114-004 已決標公告

男九舍全棟結構補強及A棟B1變更使用執照統包工程

國立中央大學 決標日:114/09/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翔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850,517
原始預算
$ 32,850,51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代碼 3.9.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政儒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07
機關代碼 3.9.24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聯絡人 謝政儒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07
傳真號碼 (03)4226745
電子郵件信箱 citycontwer@nc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436,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中間棟增設無障礙電梯1台,經費968萬3,803元,其中施工費920萬3元、設計費35萬4,200元、建管、消防及管線單位等各項開工、勘驗、竣工及使用執照作業費12萬9,6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校男九舍分A、B及中間棟,地下1樓目前使用用途為防空避難室,其中A棟及中間棟之地下室預計於2026年6月點交予委外廠商設置商場並提供餐飲,故有變更使用用途為餐廳(B3類組)之需求。 (2)男九舍建物經2024年4月3日地震後,發現部分梁柱龜裂,有結構安全疑慮,經委託專業技師進行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耐震強度不足,須進行補強。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08 09:30
開標時間 114/10/08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80 日內全部完成。應於竣工次日起90日內取得建築使用許可。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次日起 30 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兼具下列資格): 1.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 國內登記有案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截至開標時仍有效)。 4.納稅證明。 5.信用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後附)。 (三)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且未受停業處分。 2.承攬工程手冊全份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截至開標時仍有效)。 4.納稅證明。 5.信用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1。 (四)共同附具之證明文件: 1.經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2.押標金繳納單據及證明。 3.購標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限分兩部份: 1.第一階段(設計):應於決標日次日起 30 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 2.第二階段(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80 日內全部完成。 3.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4.其他:應於竣工次日起90日內取得建築使用許可。 1.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書及招標規範(需求說明書);本案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請廠商投標時,務必確認文件是否符合並完整附上。 2.本案投標押標金:新台幣150萬元整。 3.114年10月8日為資格開標日,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請於114年10月8日上午9點30分前送達至中央大學文書組收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代碼 3.9.2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政儒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07
機關代碼
3.9.24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聯絡人
謝政儒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07
傳真號碼
(03)4226745
電子郵件信箱
citycontwer@nc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436,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中間棟增設無障礙電梯1台,經費968萬3,803元,其中施工費920萬3元、設計費35萬4,200元、建管、消防及管線單位等各項開工、勘驗、竣工及使用執照作業費12萬9,6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校男九舍分A、B及中間棟,地下1樓目前使用用途為防空避難室,其中A棟及中間棟之地下室預計於2026年6月點交予委外廠商設置商場並提供餐飲,故有變更使用用途為餐廳(B3類組)之需求。 (2)男九舍建物經2024年4月3日地震後,發現部分梁柱龜裂,有結構安全疑慮,經委託專業技師進行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耐震強度不足,須進行補強。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08 09:30
開標時間
114/10/08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80 日內全部完成。應於竣工次日起90日內取得建築使用許可。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次日起 30 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兼具下列資格): 1.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 國內登記有案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截至開標時仍有效)。 4.納稅證明。 5.信用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後附)。 (三)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且未受停業處分。 2.承攬工程手冊全份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截至開標時仍有效)。 4.納稅證明。 5.信用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1。 (四)共同附具之證明文件: 1.經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2.押標金繳納單據及證明。 3.購標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限分兩部份: 1.第一階段(設計):應於決標日次日起 30 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 2.第二階段(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80 日內全部完成。 3.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4.其他:應於竣工次日起90日內取得建築使用許可。 1.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書及招標規範(需求說明書);本案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請廠商投標時,務必確認文件是否符合並完整附上。 2.本案投標押標金:新台幣150萬元整。 3.114年10月8日為資格開標日,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請於114年10月8日上午9點30分前送達至中央大學文書組收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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