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10509-01 已決標公告

女1~4舍污排水暨景觀改善委託設計監造案

國立中央大學 決標日:111/05/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永忠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0,000
原始預算
$ 1,030,000
底價金額
$ 1,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代碼 3.9.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23
機關代碼 3.9.24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23
傳真號碼 (03)4226745
電子郵件信箱 sunny@cc.nc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16
原公告日 111/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23 09:00
開標時間 111/05/23 09:3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行政大樓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中央大學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工程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二)符合各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印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當年度會員證。 2.廠商納稅及信用證明: (1)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依工會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與本案資格相符之所屬工業或商業團體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投標聲明書 4.其餘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現場會勘,請於上班時間電話預約,洽住宿服務組 03-4227151 #57287 陳先生。 第1次更正公告:上傳女1-4舍現況實測圖、現況高程差異說明圖 第2次更正公告:附加說明〔評選會議時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電話通知參加評選簡報及現場詢答,預訂111年5月23日下午14時00分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代碼 3.9.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23
機關代碼
3.9.24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23
傳真號碼
(03)4226745
電子郵件信箱
sunny@cc.nc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16
原公告日
111/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23 09:00
開標時間
111/05/23 09:3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行政大樓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中央大學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工程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二)符合各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印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當年度會員證。 2.廠商納稅及信用證明: (1)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依工會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與本案資格相符之所屬工業或商業團體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投標聲明書 4.其餘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現場會勘,請於上班時間電話預約,洽住宿服務組 03-4227151 #57287 陳先生。 第1次更正公告:上傳女1-4舍現況實測圖、現況高程差異說明圖 第2次更正公告:附加說明〔評選會議時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電話通知參加評選簡報及現場詢答,預訂111年5月23日下午14時00分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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