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60516-02 已決標公告

女4舍床組暨室內整修統包案

國立中央大學 決標日:106/05/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豐勝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700,000
原始預算
$ 16,27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代碼 3.9.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23
機關代碼 3.9.24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23
傳真號碼 (03)4226745
電子郵件信箱 sunny@cc.nc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2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22
原公告日 106/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宿舍床組及室內整修於暑假期間施作完成,確保學期間學生住宿權益,採最有利標可使本案在有限經費內滿足需求功能,匯集專業廠商經驗與創意,獲得最佳成果效益,提供學生舒適安全之生活環境提升學習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01 09:00
開標時間 106/06/01 09:3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25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資格: 1.施工廠商: 經政府登記合格具有建築室內裝修營業項目之廠商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等。 2.設計廠商: 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之室內裝修業,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3.同時具備施工及設計資格之廠商,得不須另覓合作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4.廠商得結合分具施工、設計資格者共同投標。 (二) 符合各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及信用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3.廠商投標聲明書(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4.其餘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現場會勘,請於上班時間電話預約,洽生活輔導組許小姐 03-4227151#57285、#57282。 即日起提供【女4舍建築工程圖紙本】現場會勘時查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代碼 3.9.2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23
機關代碼
3.9.24
單位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7151#57323
傳真號碼
(03)4226745
電子郵件信箱
sunny@cc.nc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2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22
原公告日
106/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宿舍床組及室內整修於暑假期間施作完成,確保學期間學生住宿權益,採最有利標可使本案在有限經費內滿足需求功能,匯集專業廠商經驗與創意,獲得最佳成果效益,提供學生舒適安全之生活環境提升學習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01 09:00
開標時間
106/06/01 09:3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25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資格: 1.施工廠商: 經政府登記合格具有建築室內裝修營業項目之廠商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等。 2.設計廠商: 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之室內裝修業,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3.同時具備施工及設計資格之廠商,得不須另覓合作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4.廠商得結合分具施工、設計資格者共同投標。 (二) 符合各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及信用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3.廠商投標聲明書(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4.其餘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現場會勘,請於上班時間電話預約,洽生活輔導組許小姐 03-4227151#57285、#57282。 即日起提供【女4舍建築工程圖紙本】現場會勘時查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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