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hsa127@nc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中正堂1樓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經核准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及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請準備資格文件,內容如下(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餘詳招標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加蓋查覆單位圖章)、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校檢附)。
5.切結書(本校檢附) 、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本校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本校檢附)等證件齊全,經本校審查合格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領取圖件:
一、郵購:於公告期間(以郵戳為憑)。請自備『交通大學』抬頭郵政匯票新台幣 0元整之圖說費,並自備A4大型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附回郵 100 元之郵資(掛號),以限掛郵寄『交通大學總務處校園規劃組收』,封面請註明『購買光復校區工四館東西側廣場周邊景觀及人行空間改善工程(B區)招標文件』字樣,本校於收件後,隨即寄發全套招標文件。
二、自購:於公告期間(例假日除外),在本校光復校區總務處校園規劃組,每一領取者限領取招標光碟乙份。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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