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核准登記合格之「冷凍空調工程業」廠商且營業項目需符合本案性質(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隸屬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正式會員,且於政府採購法施行後未曾受主管機關懲戒處分並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登記之開業公司,檢附下列證明: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廠商當年度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校檢附、正本)。
(六)廠商資格審查表(本校檢附、正本)。
(七)切結書(本校檢附、正本)。
(八)企畫書:乙式7份。
以上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情節,均需自負法律責任,並視無效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凡經核准登記合格之「冷凍空調工程業」廠商且營業項目需符合本案性質(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隸屬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正式會員,且於政府採購法施行後未曾受主管機關懲戒處分並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登記之開業公司,檢附下列證明: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當年度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校檢附、正本):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徴選;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六)廠商資格審查表(本校檢附、正本)。
(七)切結書(本校檢附、正本)。
(八)企畫書(非約克在臺灣分公司之廠商請依服務需求說明書內容撰寫近三年內承攬300RT以上約克(YORK)廠牌離心式冰水主機保養維修實績書面資料):乙式7份。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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