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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期間1年(108年1月1日~108年12月31日)經費1,98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民國105年12月14日起至民國105年12月19日下午17:00止(例假日除外),在本校光復校區總務處事務組,每一領取者限領取招標光碟乙份。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中正堂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中正堂一樓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5.切結書1(自行執業)、切結書2(校園菸害防治)。
6.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校檢附)。
7.廠商資格審查表(本校檢附)。
8.經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乙級(含)以上之有效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9.合格密閉式壓縮式垃圾車2台、抓斗車1台之行照及保險影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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