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wulihsuan@mx.nth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四樓營繕組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四樓營繕組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工作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室內裝修業_E801060(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業務)、土木包工業_ E102011、 綜合營造業_E101011(丙等綜合營造業;乙等綜合營造業;甲等綜合營造業),餘詳投標須知六十四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所有應檢附之投標審查文件,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請自行檢視齊全後附於標封內,有缺漏項目者,視為審標後之不合格廠商。
(二) 本案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保固之標準,須依據109年5月11日修正公布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辦理,未遵循標準,如有違背、衝突、不符規範者,須由設計者或承包廠商無償改善至符合為止,方可辦理驗收請款,故請得標廠商落實放樣檢核紀錄,俾利釐清權責。
(三) 本棟教學大樓內尚有其他工程案進行簽、議約作業,得標廠商須配合本棟其他機關之承包廠商及機關另案發包採購案之得標廠商所提施工區域協調相關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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