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mwchen@mx.nthu.edu.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若廠商得標,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沒有重大違約情事時,保留本案後續充之需求,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共1年,擴充金額約為4,344,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第一綜合大樓2樓第一議價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第一綜合大樓2樓採購組
履約期限
107年01月01日~107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3.信用之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押標金;(二)規格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及足以說明產品功能規格之資料;(三)價格文件:標單;(四)其它文件:委託代理授權書、退還押標金收據、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規格如有疑問請電洽事務組翁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31370。
2.106月11月13日更正公告,新增招標文件107年南大校區區間車時刻表。
3.106月11月21日更正招標文件規定之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金額為新台幣200,000元整,因本次更正公告故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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