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hhliu@mx.nth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NTD.$3,000,000元整;擴充期間為本案契約開工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後二年內,擴充項目為與本案相關之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履約期限
全部工程完工止(含竣工驗收及結算作業等)
廠商資格摘要
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1)投標廠商資格須為建築師事務所,且投標團隊成員需有1.建築師2.土木或結構技師3.電機技師,具前述資格之廠商應共同投標,不得為分包協力廠商;或為單一建築師事務所並具有土木(結構)技師及電機技師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廠商以3家為上限,且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協議書需公證)。除上述資格廠商外之其他非共同投標廠商之專業技師得以分包協力廠商資格代之,並檢附該分包廠商簽署之參與投標工作同意書(相關協力廠商得於決標後與工作計畫書一同提出,且須經機關審查核可,如校方審查不合格,廠商需再提出替代人選,再次予機關審查,至核可為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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