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oukl@mx.nth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令所提供之規劃、設計、監造及管理等服務)建築師事務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得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之公司或法人)應附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徴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應為有效期限內)。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投標截止期限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絶往來戶證明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服務建議書紙本9份(含電子檔及簡報電子檔)。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1(僅需切結1)。
1.電子領標者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2.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參加開標免附)
4.餘詳招標公告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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