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thyeh@mx.nth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甲方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1次,期限1年,擴充金額採議價方式辦理,並以新臺幣600萬元為上限。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4樓營繕組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4樓營繕組)
履約期限
自簽約完成後,甲方通知日起至本計畫興建完成(需取得使用執照、驗收合格,及完成接水接電作業後,才屬興建完成)日止(預估5年至7年;後續甲方得擴充1次,期限1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履約管理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一般證明文件:廠商參與招標切結書、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 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資格文件: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不限;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I102010投資顧問業(應檢附公司登記證)、I103060管理顧問業(應檢附公司登記證)。
(三)其他文件:廠商親自或電子領標之憑證資料(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授權書(若負責人親自參加或未派員,本表可以免附;其餘人員出席無提出本書表,則無法執行代理廠商參加資格審查、開標及相關說明,應立即離場,惟仍視為合格標)及服務建議書1式15份及光碟片1份。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之工作團隊應具有工程、法律、財務及醫務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
2.專案負責人應有5年以上專案管理或辦理促進民間參與案件履約管理之經驗。(本項不允許分包)
3.前揭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應為:
(1)工程人員資格:大學畢業,具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都市計畫技師、或大地技師資格者至少1名。
(2)財務人員資格:大學畢業經會計師考試及格者至少1名。
(3)法律人員資格:大學畢業具律師資格者至少1名。
(4)醫務管理人員資格:醫務管理科系畢業至少1名。
4.上開4項專業人員資格,本機關允許1人具有2種(含)以上之專業資格,惟各項人員不得互為兼充任之,廠商應自行加註該人員符合之專業資格項目。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