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YTEST11276001 已決標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桃園醫療暨教育研發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委託履約管理專業技術服務

國立清華大學 決標日:113/0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0
底價金額
$ 25,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代碼 3.9.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5715131#31334
機關代碼 3.9.22
單位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聯絡人 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5715131#31334
傳真號碼 (03)5714706
電子郵件信箱 thyeh@mx.nt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甲方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1次,期限1年,擴充金額採議價方式辦理,並以新臺幣6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1/04
原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10 10:00
開標時間 113/01/10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4樓營繕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4樓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完成後,甲方通知日起至本計畫興建完成(需取得使用執照、驗收合格,及完成接水接電作業後,才屬興建完成)日止(預估5年至7年;後續甲方得擴充1次,期限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履約管理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一般證明文件:廠商參與招標切結書、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 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資格文件: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不限;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I102010投資顧問業(應檢附公司登記證)、I103060管理顧問業(應檢附公司登記證)。 (三)其他文件:廠商親自或電子領標之憑證資料(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授權書(若負責人親自參加或未派員,本表可以免附;其餘人員出席無提出本書表,則無法執行代理廠商參加資格審查、開標及相關說明,應立即離場,惟仍視為合格標)及服務建議書1式15份及光碟片1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之工作團隊應具有工程、法律、財務及醫務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 2.專案負責人應有5年以上專案管理或辦理促進民間參與案件履約管理之經驗。(本項不允許分包) 3.前揭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應為: (1)工程人員資格:大學畢業,具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都市計畫技師、或大地技師資格者至少1名。 (2)財務人員資格:大學畢業經會計師考試及格者至少1名。 (3)法律人員資格:大學畢業具律師資格者至少1名。 (4)醫務管理人員資格:醫務管理科系畢業至少1名。 4.上開4項專業人員資格,本機關允許1人具有2種(含)以上之專業資格,惟各項人員不得互為兼充任之,廠商應自行加註該人員符合之專業資格項目。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代碼 3.9.2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5715131#31334
機關代碼
3.9.22
單位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聯絡人
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5715131#31334
傳真號碼
(03)5714706
電子郵件信箱
thyeh@mx.nt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甲方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1次,期限1年,擴充金額採議價方式辦理,並以新臺幣6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1/04
原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10 10:00
開標時間
113/01/10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4樓營繕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4樓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完成後,甲方通知日起至本計畫興建完成(需取得使用執照、驗收合格,及完成接水接電作業後,才屬興建完成)日止(預估5年至7年;後續甲方得擴充1次,期限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履約管理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一般證明文件:廠商參與招標切結書、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 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資格文件: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不限;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I102010投資顧問業(應檢附公司登記證)、I103060管理顧問業(應檢附公司登記證)。 (三)其他文件:廠商親自或電子領標之憑證資料(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授權書(若負責人親自參加或未派員,本表可以免附;其餘人員出席無提出本書表,則無法執行代理廠商參加資格審查、開標及相關說明,應立即離場,惟仍視為合格標)及服務建議書1式15份及光碟片1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之工作團隊應具有工程、法律、財務及醫務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 2.專案負責人應有5年以上專案管理或辦理促進民間參與案件履約管理之經驗。(本項不允許分包) 3.前揭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應為: (1)工程人員資格:大學畢業,具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都市計畫技師、或大地技師資格者至少1名。 (2)財務人員資格:大學畢業經會計師考試及格者至少1名。 (3)法律人員資格:大學畢業具律師資格者至少1名。 (4)醫務管理人員資格:醫務管理科系畢業至少1名。 4.上開4項專業人員資格,本機關允許1人具有2種(含)以上之專業資格,惟各項人員不得互為兼充任之,廠商應自行加註該人員符合之專業資格項目。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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