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27232@ncc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國立政治大學行政大樓五樓營繕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國立政治大學行政大樓五樓營繕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需有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等冷凍空調業者以上,並領有相關公司及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一條 工作範圍:
一、行政大樓、研究大樓、國際大樓、藝文中心大禮堂、藝文中心視聽館、四維堂及其附屬設備(不含送風機)。
二、主機及附屬設備配電系統以MCC(主配電盤)二次側為責任分界點。
三、空調給水及冷卻水、冰水管路,以主進水管凡而二次側為維護責任分界點。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一、主機分為定期檢查維護工作和年度大保養二項,檢查表(附件一)及週期表(附件二)為參考範本,乙方需依實際情形訂定相關檢查維護項目及檢修時程。
(一)定期檢查維護工作:乙方須指派可靠之技術人員兩名,每次定期檢查並實施運轉及紀錄。
(二)年度大保養:每年完成一年一次之年度保養。
二、空調附屬設備分為季保養、半年保養及年保養三項,檢查表由廠商自訂,維護週期參考價格明細表備註欄,工作項目如下:
(一)季保養:每季(三個月)一次定期檢查和保養。
(二)半年保養:每半年一次定期檢查和保養。
(三)年保養:每年一次定期檢查和保養。
第三條 其他:
一、修理、檢驗、補充添加劑工資及勞工安全費用由乙方全責負擔。
二、保養用耗材如冷媒、冷凍油、皮帶等消耗性材料由甲方負擔,前述材料使用前乙方需提送使用材料之廠牌、數量、規格、金額等供甲方確認後方可使用。
三、因正常磨耗或操作不當所造成之故障,修理所需之零配件由甲方提供,前述材料使用前需同第三條第二項提送。儀器均由乙方自備。
四、定期檢查維護及年度大保養所需工具、儀器均由乙方自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