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總務處營繕組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須檢附以下證件影本:
1.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之稅單。
3.本年度公會之會員證。
4.1年內無退票紀錄。
(二)廠商應徵資格: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之規劃、設計 、監造或管理等服務。
(三)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有水保、水利、大地、建築、土木等之專業背景人員,並提出證明文件。
(四)提送相關符合本計畫需求之服務企劃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勞務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
二、勞務預算金額:新台幣92萬元整。
三、投標廠商資格:
(一)投標廠商須檢附以下證件影本:
1.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之稅單。
3.本年度公會之會員證。
4.1年內無退票紀錄。
(二)廠商應徵資格: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之規劃、設計 、監造或管理等服務。
(三)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有水保、水利、大地、建築、土木等之專業背景人員,並提出證明文件。
(四)提送相關符合本計畫需求之服務企劃書。
四、領取圖說:本案採電子領標: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
五、履約期限:依據契約第九條規定辦理。
六、截止投標日:106年04月26日(星期三)17時以前。
七、開標日期:106年04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辦理資格審查開標作業,評審及議比價另行通知。
八、決標方式:取最有利標精神,經本案工作小组擇定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取得本勞務案之優先議比價權。
九、履約爭議、申訴及受理肅貪檢舉:
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受理檢舉單位:
(一)教育部政風處郵政信箱:臺北郵政第八之四四號信箱
電話:(02)2356-5833~5(02)2397-6940。
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電話:(02)2356-5529傳真:(02)2358-3005、23976950
(二)法務部調查局 郵政信箱: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電話:(02)2291-8888。
(三)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十、餘詳投標須知、評審須知、需求說明書、契約。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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