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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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指南路二段64號
聯絡電話
(02) 29393091 #63354
電子郵件信箱
chou1216@nccu.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行政大樓5樓總務處16051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行政大樓5樓總務處校園規劃組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本案工作期程自決標日起至契約各項技術服務工作完成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本採購所稱之廠商,係指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且與本案有關之專業廠商:
(一)投標廠商應具備至少1項下列專業人員資格:建築師、水土保持技師、環境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應用地質技師。
(二)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領得登記證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項目有得以辦理建築、水土保持、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地質安全工程、環境影響評估等業務,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三)合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技師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條件: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應具下列資格者:
1.投標廠商應具備至少1項下列專業人員資格: 建築師、水土保持技師、環境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應用地質技師。
2.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領得登記證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項目有得以辦理建築、水土保持、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地質安全工程、環境影響評估等業務,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3.合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技師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資格證明:
1.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開業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有效期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3.專業技術人員證明文件:建築師證書、水土保持技師證書、環境工程技師證書、土木工程技師證書、水利工程技師證書、大地工程技師證書、應用地質技師證書。
(三)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四)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上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本校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五)切結書(投標及協力廠商或專業技術人員)。如同一廠商或專業技術人員同時簽署予兩家以上本案投標廠商,則均視為無效。
(六)計畫工作人員需求與資格:
1.計畫主持人應具有建築、土木、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大地工程、地質安全工程或環境工程等專長,並應熟悉「環境影響評估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及「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專業知識及具有實際執行經驗。
2.工作團隊人員組成應具有都市計畫、建築設計、景觀規劃、交通、水土保持、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水利工程、地質、環境工程及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專業背景及經驗。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八)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九)投標廠商承攬相關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工作(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二者之一)之經驗或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