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uwanlin@mail.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丙棟2樓開標室(116臺北市文山區政大一街353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未確實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政大一街353號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台灣時間114年4月4日(星期五)起至4月15日(星期二);美國時間114年4月4日(星期五)起至4月14日(星期一)止,共11天10夜之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繳納押標金證明(NT$190,000)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列有旅行業者)。
(三)交通部頒發旅行業執照。
(四)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保單:最近一期(開標時須為有效之保單)
(五)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六)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方為有效)。
(八)價格文件(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價清單單價未超過預算金額152,000元)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